您好: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规定,在非正常工作日公司要求员工加班的,按调休处理;我马上要辞职了,但是还是10多天的加班没有调;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做?可否要求公司按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在离职的时候把加班结算成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我要如何取证?或者有没有其他公平公正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