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张劳动关系及诉求全部被一二审驳回。我主张劳动关系及诉求全部被一二审驳回大量加班事实对方即使承认也是零给付。
我想应该是告错了,应当主张劳务关系。我想应该是告错了,应当主张劳务关系若告劳动得不支持,法院就有权什么都不管,现实是这吗?我想审请省高院再审,因案值太少,可能也不会理。
我想再另行再起诉劳务关系可以吗?符合另行起诉条件吗?二审结束后,录音证据里有,文字稿漏了八小时工作之约定的提取。
其实录音证据未质证,以不足驳回我的诉求。其实录音证据未质证,以不足驳回我的诉求几十天都是在十二小时,甚至达十六、十八小时都承认。
这文字稿发现遗漏八小时证据,是否可视为发生新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