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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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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6286什么是编号?

劳动纠纷

我一堂兄在一天劳动过程中,身体感觉不适,离开现场走路到医院,不知什么愿因死在路旁的公厠里,请问老板要负责任吗?

咨询者:fa214381福建
[咨询时间:2011-04-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万隆律师
[地区:湖北-黄冈市
手机:13409941975
积分:2332
]
回答时间:2011-04-17 22:28
万隆
工作中突发疾病四十八小时内死亡,属于工伤。老板需要在工伤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杨永俤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906930369
积分:3361
]
回答时间:2011-04-20 08:16
杨永俤
视同工亡,可要求单位承担工亡补偿责任。单位若未在1个月内申报工亡或拒绝申报的,作为家属应当收集有关证据及时向当地劳社局申请。
本律师处理过数个工伤补偿案件,欢迎来电联系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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