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劳动工资问题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93110什么是编号?

劳动工资问题

你好律师,我是福建福州一名普通公民,我在福州手机公司上班四个月,于4月8日下午六点,已办理公司离职手续,人力部的工作人员说这个月我只能发5天的工资,4月1---8日,公司周六和周日是正常放假,我们公司放假是3--5日放三天,2号本来是周六放假,但是我们公司通知拿去调修成4日周一的假,我一个月的工资是2400元,问下律师,公司说1--8日共8天,只能算5天的工资,他们的算法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要是不符合那要怎么给我发这几天的工资。

咨询者:林光耀...福建
[咨询时间:2011-04-10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杨永俤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906930369
积分:3361
]
回答时间:2011-04-10 20:41
杨永俤
若是你本月工资为2400元除以21.4天再乘以5天就没错。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10 20:00
魏国鹏
你有权要求依法支付加班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1-04-11 12:33
陈福猛
按实际上班时间计算工资。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