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单位为银行服务行业我们为一线员工,因6月6日到6月9日为我正常上班按正常班上,同事突然请假我于6月7日到6月9日替班,6月10日全行休息1天,6月11至6月13日要求我继续替班,上班营业时间为早上8:30到17:30一班制,我告知领导这样上班我体力上吃不消,上不下来,领导说没有上不下来的星期六给你休息一天没有上不下来的班,强行要求我替班,如不替班以后上班时间改为一班制,上三天休一天。
请问这样安排是否合法?我们正常到岗时间为8点,处理完账务离开网点时间为18:40,这样安排是否合规,我们银行一线员工的上班时间如何在劳动法里有没有超过一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我可以拒绝替班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