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我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代表,于2008.5.20签合同,合同期三年。
2010年因业绩达成不理想(截止11月70%)并且因业绩问题与销售主管发生争议,故公司想以调岗降薪为手段迫使我自动辞职,他的理由是从业绩上看出我不能胜任工作
(任务目标过高,但已超去年同期业绩)。
另外,劳动合同上约定地为福建三明销售代表(2009年公司以正常调动市场人员,经口头协商同意从三明调到福建莆田市,并没降薪情况)。
现在公司要把我(福建莆田销售代表)调到广东佛山公司总部产品专卖店上班,我不同意。
公司说如果自开出调岗通知3日内不到岗,就按自动离职。
请问:如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