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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单方要求调动,员工不同意,解除是否可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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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1707什么是编号?

单位单方要求调动,员工不同意,解除是否可获赔偿。

2013年12月1日与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上班地点为厦门,现公司要求将我调到另一家兄弟企业,公司名称及工作地点均与现公司不同,但同在厦门岛内。

我若是不同意调动,解除是否可获得赔偿?怎么赔?

咨询者:fa214754...福建
[咨询时间:2014-07-0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4-07-09 17:42
赵井燕
单位若单方解除合同,则应当向你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金为补偿金的一倍。
沈阳赵律师首次解答。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4-07-10 15:52
陈福猛
变更用工主体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4-07-10 18:51
陈奇斌
单位若单方解除合同,则应当向你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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