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第十天脚踝受伤休病假2个月,该期间是否可以与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该职位为紧缺职位),如何才能合理退工?若是无终止劳动关系,使用期限能否延长,按法律条文似乎无法延长,但是若无延长试用期并无法考核员工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