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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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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928什么是编号?

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的问题

您好,我在一家餐厅里当服务员,一天要工作10个小时,一个月有4天的假期,这样平均每星期的工作时间就是60个小时了。

不是说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么,那这样是否该付给我们加班费呢?

咨询者:fa125678福建
[咨询时间:2010-07-14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7-14 09:32
席公民
应该!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07-14 09:43
李红伟
加班是应该付加班费的,平时是按工资的150%支付。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0-07-14 09:55
李春珍
应该支付加班费,可到当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0-07-14 10:06
程建锋
应该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给付工资的1.5倍工资,双休日加班应给2倍的工资,节假日加班给3倍的工资,你可以先要求老板支付,如老板不同意,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站投诉处理,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马国华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83387619
积分:1258
]
回答时间:2010-07-14 10:30
马国华
记住每次的加班时间,能够举证 才能够赢得加班费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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