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打工者,本来我们工资就是按劳取酬,原来有四人做这项工作,发四个人的工资。
现在走了一个人,就等于是3个人要做4个人的事。
现在工厂以人数为由要克扣20%的工资,宣称是这20%是那个离职者的,予以扣除。
但是我们是按劳取酬啊,3个人做得量是4分啊,这种情况,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