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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包工头与业主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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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9839什么是编号?

工伤 包工头与业主责任划分

我家是在农村今年家里在门口要铺水泥地。我家是在农村今年家里在门口要铺水泥地一个工人在清理空地(空地就是要铺水泥地的范围)时不小心受伤现在小母指和无名指截掉了。

包工头要求我们赔偿。包工头要求我们赔偿我想请问一下做为业主我们该付怎样的责任?又得以什么标准对其进行赔偿?农村包工没有合同都是口头协议的。

望得到您的帮助。

咨询者:fa408837福建
[咨询时间:2012-11-09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1-09 13:56
魏国鹏
你家和包工头属于加工承揽关系,发生事故应该由承揽人即包工头承担,你家作为定做人是没有义务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11-09 14:04
赵井燕
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你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包工头与伤者属于雇佣关系。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2-11-09 19:45
陈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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