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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且克扣工资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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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07647什么是编号?

试用期被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且克扣工资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我是今年的大学应届毕业生,2月16号去单位报道的。

之前应聘的时候老板约定的是试用期一个月1500元人民币。

报道时候公司拒绝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说一般公司都这样。

在3月9号公司以“岗位调整”为由单方面辞退我,并没有给出具体合理的解释。

在3月19号时给工资卡打入的工资只有400元,我在2月份工作的半个月工资本应该是700元,现在被其无理由克扣。

但是我又没有与公司签下劳动合同,请问被克扣的工资还要的回来吗?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咨询者:fa338086福建
[咨询时间:2012-03-1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杨永俤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906930369
积分:3361
]
回答时间:2012-03-19 19:55
杨永俤
可以要回。最好向当地劳动监察队投诉请求解决!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2-03-19 21:30
陈奇斌
可以要回。最好向当地劳动监察队投诉请求解决!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2-03-20 13:20
陈福猛
工资必须支付。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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