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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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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6740什么是编号?

竞业限制---急求助

我是一名工厂的外贸业务员;入职5年来没有签过真的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工厂为应付验厂而制定的假的劳动合同。

工厂所有人都是假的劳动合同。工厂所有人都是假的劳动合同今年9月初我提出口头辞职,10月正式离职(9月中旬用公司邮箱发出正式的辞职报告)。

离职前签署了竞业协议,但是并没有注明赔偿金。

因为老板根本不想支付,只是做个形式而已。因为老板根本不想支付,只是做个形式而已离职时老板支付了今年的一半抽成,另一半抽成今年春节才能支付。

所以不得已签署了竞业协议。所以不得已签署了竞业协议因为公司不正规,所以并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前已做好与老板和各个同事的工作交接(有通过公司邮箱发送交接内容)。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遵循竞业限制协议。

我是否可以到外贸公司从事业务员工作,是否可以利用到之前的客户资源呢?

咨询者:fa306339福建
[咨询时间:2011-12-1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2-15 13:41
魏国鹏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1-12-15 13:44
陈福猛
按协议约定执行。但原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陈富盛律师
[地区:福建-漳州市
手机:13695916475
积分:2376
]
回答时间:2011-12-18 12:34
陈富盛
你好,竞业限制必须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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