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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有关诉讼时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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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7652什么是编号?

劳动争议有关诉讼时效的问题

我们是水泥厂的家属工,从72年开始,水泥厂的家属委员会,后转成劳动服务公司(厂集体办)从家属工的工资里扣15%作为集体公积金、公益金。

一直到96年累积了72万元,并在当年移交给了水泥厂财务,厂里对此事一直隐满至今,该厂在改制和关停过程中了没有告知我们,连它的母公司也不知道此事。

2010年8月在好心人帮助下,我们才知道此事,请问此事的劳动争议日应从何时算起?2010年8月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补充说明:
为什么?
咨询者:fa276122福建
[咨询时间:2011-09-0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永远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610881819
积分:7550
]
回答时间:2011-09-06 18:09
王永远
从知道开始时计算,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1-09-07 12:33
陈福猛
如果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从得知之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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