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我是一个在厦门市集美某公司上班的员工,因为公司的上层对员工的苛刻待遇,导致很多的员工都已经自离。
他们差不多每天都要我加班到很晚,而且还是不给加班费的。
现在因为个人原因,不想继续在公司做下去了,我想申请辞职,他们就是不批。
上个月的工资到现在还没发,公司又不缺资金,公司无故拖欠工资。
他们这算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吧?由于这是私人企业,没有签合同,请问我该如何采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不是想劳动局上诉,流程是怎样的?而且大家都说劳动局都不管的,不知道劳动局的工作人员是要来干什么的,白领工资不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