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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死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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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3474什么是编号?

用工死亡赔偿

我公司为一国有施工企业,去年一个农民工在我公司一个工地干活半个月左右,有一天喝了酒,骑摩托车摔死了,要求公司给予救济补偿金约10万,能否成立呢?注:非工作时间和非工作场所,也不属于上下班途中,且那期间还有在其他单位工地打工(其他单位为私有企业)。

咨询者:fa249063福建
[咨询时间:201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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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彭锐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5110226515
积分:2951
]
回答时间:2011-07-03 17:46
彭锐
赔付理由不成立,个人酒后驾车,也不属于工伤范畴,应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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