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单位上班4年了。我在一家单位上班4年了前3个月单位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合同后,补200元在工资折上,算是社保;之前一直未交,这个月初,我已书面提出辞职,请问,我能要求补偿什么?如果能,以什么标准补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