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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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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237什么是编号?

买卖合同纠纷

我卖给别人矿石欠我26000元钱,我诉至法院,因对方未出庭法院已缺席判决对方支付我26000及银行同期利息,我于2010年12月10收到判决书。

我想问我该如何拿到欠款有没有时效限制。我想问我该如何拿到欠款有没有时效限制谢谢。

补充说明:
强制执行法院收取执行费吗?此费用由谁承担
咨询者:fa149496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0-12-18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0-12-18 09:31
董杜骄
判决生效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执行费无需先行缴纳,属于事后缴纳,由被执行人缴纳。额度包括申请费和因执行产生的必要直接费用。
敬业诚信,心中无恶即无苦。

回答

1
邓赞林律师
[地区:湖南-娄底市
手机:15073829368
积分:5284
]
回答时间:2010-12-18 08:55
邓赞林
收到判决书15日后,判决书生效,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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