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已经约定房主10月1号前腾房子,你现在这样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我于今年3月中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屋,5月中办理完房屋过户并拿到房产证,由于买卖当时谈的时候,卖主
说他还没有买到自己的房子,希望让他们能暂住一段时间,由于我们也在外面租房子住,卖主说过户以后我们可
以搬过去住,让他们也和我们一起合住,给他们点买房子的时间,因此我们在通过中介买卖的时候,在中介提供
的买卖协议中写了一条房主必须于10月1号前腾出房屋,但是现在房住连房子的钥匙都不给我们也不让我们住也不
让我们装修,死咬着当时在中介协议上写的10月1号腾房日期不让我们住也不让我们装修,钥匙也不给我们,但是我们协议上没有写过户以后是免费居住,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卖主支付我合理的房屋租金??
请问律师,针对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