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村里分地,有的人弃权不要,我家就 把弃权人的的 土地 和村里 要了4口人的土地 当时村里也 同意了 并且签了一份 集体土地合同, 今年政府修路 占地,那几口人 和我家 要地 ,请问一下;应该给 还是不给 呢,有什么说法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