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日本茨城县研修的女工,合同是3年,2010年2月份去的日本,由于这次地震及核辐射,3月17号回来了,并办理了再人国手续,当时申请的是5月2号之前返回日本,现在核泄漏仍然未解决,所以不想去日本,去中介所要押金,中介所说我办理了再入国,如果不去日本的话算我违约,并且不返回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