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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调动到不同名称及不同市的分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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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3154什么是编号?

被迫调动到不同名称及不同市的分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

您好,我在东莞市一家工厂工作了十来年,已签无固定期合同,现工厂有部分人员需调动到深圳市不同名称的分厂,工厂要求一定要去,不可以不去或调动到其他部门,否则自己辞职,并且,工厂不赔偿任何损失,请问,这是否违反劳动法。

补充说明:
我是来自一家港资制衣厂,工厂分做衫和裤子,现做裤子的相关人员需搬迁到不同镇及不同名称的分厂(属于同一个老板),而我是做裤子的部门,老板要求一定要去,否则自己辞职,工厂不赔偿任何损失,请问,是否违反劳动法?谢谢!
咨询者:fa210005广东
[咨询时间:2011-04-1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4-10 20:59
贾金勇
违法,可以拒绝调动。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4-10 21:16
韩明
工作地点的变化属实质性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该得到劳动者同意。工厂这种做法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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