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堂叔今年65岁,在东莞市一个公园做园林绿化工作四年了,2019年3月27日请假回家扫墓,不慎车子侧翻,到医院不治身故,像这样的情况,公司认定为劳务关系,可是当事人没有养老保险金和退休金,是农村户口,这样情况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一些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