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做法严重违法,应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还应该给你补缴社保等。
1,我于2003年进入该企业,至今工作8年,任司机一职。
开始的3年时间,公司因我是司机属特殊工作交了其他保险,但没有给我缴纳养老保险。
从07年开始又为我缴纳养老保险直至现在解聘,请问,我可以追回以前那3年未交的养老保险吗?若能,通过什么部门,什么程序进行追回养老保险金呢?
2,我在该企业任司机工作8年,新签的合同是从2011年1月到2013年。
可是在三月底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且是当天通知我解除劳动,并没有事先通知。
请问,我可以得到哪些应有的赔偿吗?(工作时并没有违反公司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