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来在一个商贸公司下属的一个部门上班儿,在公司的钉钉上打卡,公司给开支,已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将这个部门转让。
本人也不属于这个公司了,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是不是支持双倍工资?谢谢!麻烦律师帮我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