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拖欠员工工资,2015年11份 ,2016年11月12月份,2017年3月4月共计5月工资。
在不久前经劳动局出面下发通知让2017年6月5日前结清员工工资。
截止到现在公司只给一个月工资的承诺(没发到员工手中)让复工,不复工放假。
我们给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