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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职降薪,约谈2次,员工不同意,遭解职,是否可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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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9636什么是编号?

公司调职降薪,约谈2次,员工不同意,遭解职,是否可获得补偿

作为部门经理已经任职多年,换了老板后,公司利用“竞聘”的形式,将部门经理直接降为基层员工(为规避风险,公司称为基层管理岗位,实质为柜台操作人员),同时降薪,员工不同意。

公司方隔日通知再次换另一同类基层岗位,仍未达成一致,遭解约。

公司称是被用工方的原因,无须补偿?是非确实如此。

注:用工合同上未注明经理岗位,只是笼统地写“管理岗位”。

自我感觉胜算不大,但遭遇如此“潜规则”,实在心有不甘,想咨询一下,是否有办法获得部分补偿。

咨询者:fa205007江苏
[咨询时间:2011-04-0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梅志新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810306992
积分:4459
]
回答时间:2011-04-02 09:59
梅志新
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不得无故降工资。
胡荣兵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404170800
积分:753
]
回答时间:2011-04-02 10:04
胡荣兵
可获经济补偿金。具体与当地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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