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凶手把受害人从厂里拉出厂门口行凶,厂方是否要对受害人负责任?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88268什么是编号?

凶手把受害人从厂里拉出厂门口行凶,厂方是否要对受害人负责任?

凶手把受害人从厂里面拉出厂门口行凶,使受害人被凶手捅一刀住院,厂方需不需要对受害人负责任?

咨询者:fa203042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2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徐张全律师
[地区:江苏-无锡市
手机:13405756424
积分:414
]
回答时间:2011-03-29 21:08
徐张全
厂方有安全保护的义务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3-29 21:18
贾金勇
厂方无责任。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3-29 21:42
吴君瑜
厂方无责任。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1-03-30 07:10
陈胜法
有门卫吗,当事人呼叫了吗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