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江苏一彩印厂的老板,因为业务需要向另一方当事人购买印刷车,当时商量作价52万,商量时有第三方作为公证人在场,并约定先给对方定金5万。
事后第二天我方即刻将定金打在对方的银行账户上,但是没有任何书面合同,全部是口头承诺。
几天后对方就反悔了,并表示愿意赔偿。几天后对方就反悔了,并表示愿意赔偿实情是我方为了新车进入车间,花了大量人力物力,请问如果对方要毁约,我方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紧急,盼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