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劳动纠纷案,店内装修请来装修的工人,他是自己操作不当导致自己小拇指被电锯割伤,7级伤残。
要求雇主本人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6年,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鉴定伤残费,总计要求本人赔偿14万余。
请问我这些都是要求我来赔偿的吗?他是没有责任什么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