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是国家电投江西公司新能源分公司的职工,从事风电运行工作,2016年7月17日在工作中受伤(七级伤残),最近国家电投江西公司进行了三项制度改革,并于2018年4月22曰把我的工作调动到其另一个下属的江西水电检修公司,从事风电检修工作。
这是找从未干过的新工作,今年我53岁,已不适合从事风电检修工作了,主要是新单位的工资比原单位少了很多(每月少了2000多)。
这很不合理,请问我能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