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咨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81578什么是编号?

咨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我去年11月份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下面的内容是这个协议的内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确保家纺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展开,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家纺再录用一方后,乙方达到甲方公司的调户条件,甲方为其解决户口(调深户)的问题。乙方需自甲方为其解决完户口开始(以新身份证上的有效起始日为准),为甲方至少服务两年,除甲方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外。

二、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为甲方服务二年的,须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离职前6各月的工资之和赔偿。由于疾病,经市二级以上医院证明不能胜任该工作的情形除外。

三、四没有

五、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

六、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了

法人代表委托人: 公司没签字 身份证: 写了

日期:没写 日期: 2010.11.2

就是上面这个合同我想咨询这个合同有法律效力么,我本在做的很好,可是由于我部门的经理每天的找我的毛病其实就是想赶我走,那我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他也同意批准了,可是人事说要扣掉我年终奖金同两个月工资,我们公司压工资一个月,我想问下,是否可以要求要回我的工资,还有这个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谢谢

补充说明:
我是08年4月签订的劳动合同
咨询者:fa194043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1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15 10:10
丁良振
可以要求要回工资;合同有法律效力.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3-15 10:36
魏国鹏
无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你都享有随时离职的权利,只需提前30日通知公司即可,不需公司批准。公司无权据此扣发你奖金和2个月的工资,你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支付拖欠你的上述劳动报酬,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1-03-15 16:23
杨艳国
这个合同的效力是有问题的,你可以要回你的工资和要求经济补偿金。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