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要求增加房租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按照原来约定的房租继续履行合同。
去年3月5号租了套房子,当时房主的妈妈跟我们口头约定每月800租用期限一直到我拿到新房为止,期间绝不涨房租,因为我是拆迁的,然后和房主签了个合同
现在房主跑来说要加房租,说她妈妈当时承诺的都不算数,说她跟我们签的合同中没有规定不能涨房租
我们签的合同其中预定有以下几样:1,租用期限:乙方拿到拆迁住房为止。2:房屋租金:每月800元人民币、3:付款方式:按年支付,另付押金1500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9600元人民币。
其他的合同内容基本就大差不差了
现在她非要我们加房租算违约么?
如果她违约我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