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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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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7865什么是编号?

关于执行问题

关于执行问题

案件已经到执行阶段,法院执行墓地,墓地管理部门不进行售后服务,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如果不能应该怎样继续执行,法律依据是什么?

案件是沈阳的,咨询人是住本溪。

补充说明:
案件已经到执行阶段,法院第一次执行回来的是墓地100座,进行了评估拍卖,没有卖出去,因为墓地管理部门对执行的墓地不进行售后服务。
咨询者:fa189070辽宁
[咨询时间:2011-03-0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3-07 11:10
贾金勇
具体说说情况。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3-07 11:40
魏国鹏
申请人有权要求法院尽快办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俊杰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5998252872
积分:4588
]
回答时间:2011-03-07 19:09
张俊杰
可电话联系执行事宜。
李丹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940998322
积分:1490
]
回答时间:2011-03-08 12:00
李丹
找被执行人协商吧,让他们买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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