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因房产买卖问题,与王某发生争执,于2009年诉至法院,2009年3月份,法院判决王某支付我购房款项20000元,后几经催要,并且申请法院执行,但是王某总以各种理由不付款,现在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现在我想要求王某付款,除了20000元房款以外,我还可以索要利息吗?那么利息又该如何计算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