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家餐厅工作了2个星期,没有签合同之类的文件,现在由于个人原因口头提出了辞职申请,但给我的回复是,要交辞职信,而且现在缺人手要等上一个月才能允许我离职,请问这样合理吗?
还有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6天,这是违反了劳动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