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下工人,于2000年承包了一个村林场,承包期至2035年,并办理了林地使用证和林权证,现部分林地被一企业征收,我只获得了亲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费全部被村民分掉,我分文未取,请问我是否享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如有,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