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到2013年期间湖南省双峰县派出所民警吴国强利用民警身份 向党地村民纠纷事件强行收取高达15万人民币以上 事情是这样的 2012年6月份的时候因为有人举报洪桥村石尔组村民有人在家办假证 结果当场抓住了证据确凿 结果派出所民警吴国强在审问嫌疑人期间向嫌疑人要取人民币高达8万元 在他收到钱后 那嫌疑人马上就放出来了 案子也没备录 就这样不理而之 还有一次是民事纠纷 在2013年7月份洪月林和胡勇因为房屋界线问题打出血来了 结果胡勇利用关系向吴国强贿赂人民币4万元整 在正规案子期间倒向胡勇那 没有正确处理民事纠纷 结果洪月林去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去举报 没想到吴国强那里有人 结果那里面的人把洪月林举报的事告诉了吴国强 倒至洪月林家有苦说不出来 就不敢去举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