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是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户籍所在地,于2008年离婚,生育一男(今14岁)由女方抚养(附有离婚协议相关内容)
2:2010年与重庆女子同居期间生育一男(今4岁),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手,联系不上了
3:如上事实构成违反计划生育,但目前小孩到了入学的年龄,该如何办理上户等流程?
所有的证件只有:本人户口本/二代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女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望得到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