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已经工作十年到2010年12月底(连生病休养算在内) 2009年由于生病关系在家休养一年(从2009年8月至今),2010年这一年没有签订合同,2011年去公司询问,公司说已经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公司的做法对吗?如果公司做法有误,请详细告知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