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0年在海口因卖淫被劳教两年,现在我定居澳门的单程批下来了,澳门需要我出据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帮我开了的证明内容是“经查该人于1990年12月在海口因卖淫被劳教两年。
除此外无其他违法犯罪记录。除此外无其他违法犯罪记录”请问:这个证明的内容可以说明是未受刑事处罚,无犯罪记录吗?凭次证明去公证处公证能给我出据“未受刑事处罚”的公证吗?
您可以立刻答复我吗,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