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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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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0465什么是编号?

辞职纠纷

我在蓝思旺上班,进厂时合同上写的辞是半个月,十二月的时候又发布公文说辞工要提前一个月,我实在不想在那做了,在十月十号那天我写的了辞工单交了上去,辞工日期写的是25号,十五号那天领班跟我说那辞工单他没交,说辞要改到下个月25号,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想以不扫尘的方法来上上级来炒掉我,(我是在丝印记件的员工,厂里规定印玻璃必须扫尘)。

那天我就和经理说了情况,他说你没心情上班就不用上班了,7天来这里报一次到,他这样做合法嘛?还有我辞工单10号交的,领班没交上去,这能算是我的过失嘛?需要我重写申请日期嘛?

咨询者:fa165227广东
[咨询时间:2011-01-2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1-01-24 16:34
陈志超
提前一个月就好了,但要保存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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