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成相当于奖金,是工资的构成部分,要讨要应得提成完全正确。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大家好!我原先在一家家电企业负责销售工作,做了一年多,2010年4月离职,2010年1月-3月共计应发放提成18000元左右(因为我负责全国销售,所以我有准确的电子版销售数据,包括08、09年度的)。
原本按照公司规定下一季度发放上季度提成,但第二季度公司拖欠所有销售人员提成,我想大家都没有发,我也没有去追讨。
而第三季度公司发放提成时,在职员工都发放了,没有发放我的,我打电话问原来公司财务,财务说老板说我负责的客户有应收账款没有结清,我不理解,公司所拖欠我的是我已回款金额的提成啊,应收账款我并未额外多要提成,但我仍然协助公司跟进应收账款的事宜。
现在已经是2011年了,而此时当我再与公司老板联系的时候,又出现了新的理由————老板说,因为我的离职,导致影响了公司的工作销售计划,(注:呵呵,原来我这么重要啊?那为何当时不早说呢??!)(据说老板让财务另外做了一份提成表,擅自将我的提成点数减少(在我离开公司以后),不知道公司是否有这样的权力呢?)
我现在明白了,大家可能也早明白了这个老板的真正意图了。
请帮我判断一下,我讨要我的应得提成是否正确,应该以什么样的正确方法更简单容易的讨回我应得劳动报酬呢?
请各位大侠不吝赐教,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