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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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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2243什么是编号?

欠钱不还

别人欠我3万块钱,一直不还,现在有一台车放我这,欠条上写明到期不还车任我处置,现在我想起诉,让法院判给我过户可以吗?或是申请拍卖,把本金和利息给给,大概费用是多少?

咨询者:qqq71111辽宁
[咨询时间:2011-01-0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董中良律师
[地区:河南-驻马店市
手机:13839669321
积分:334
]
回答时间:2011-01-01 15:47
董中良
第一、到期不还车任你处置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必须通过诉讼来解决你的问题。
第二、法院不会直接判决给你过户的,法院只能判决他偿还你的欠款,至于是否以房屋来偿还欠款,还应当看对方是不是有能力偿还欠款,如果没有更合适的财产来偿还欠款,可能执行时会通过拍卖对方的房产来偿还你的欠款,拍卖后才能向房管部门发协助执行通知,让房管部门为你办理过户手续
第三、拍卖是法院判决后委托有关部门进行的,不是你随便可以申请的。
第四、诉讼费用按照法律规定,1万元以下是2。5%,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是2%,不计算利息诉讼费应该是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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