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签了一年,从2018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29日,上面有一个条款 如遇特殊情况, 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如今合同快要到期,我2019年6月18日通知房东合同到期不继续签了,算我违约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