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我家是广西灵山山陆屋镇的一个农村,村集体有很多土地被个人村民非法占用建房卖地,80年的前土地是我们一个生产队的,80年后土地承包到个人。
该分的水田和坡地都分到个人头上了,然后还有鱼塘和山岭,山坡,以前做饭都是烧柴火的,山岭就按照靠近谁家分那个山头打柴火,当初说好的分柴火不分山的,然后很多个人都在荒地上开垦种庄稼,现在我们村的土地值钱了,那些占用开垦的就拿那些地建房或者出售地皮,不经过村集体同意,现在形势越来越恶劣,能私人霸占就霸占,我想知道怎么办,怎么让他们把吞占的土地还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