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1200元卖给朋友一个iphone6s手机,后来觉得亏又借口帮他换问他要回来了,也就一直没退钱没联系,最后又借用他500元,和给他朋友办手机号收了850元,还有一个200元都没退,总计2750元,但分别是三个人三件事。
现在因为他们联系不到我,所以到派出所报案说我诈骗。
请问,按照西安当地的立案标准,2750元构成诈骗案立案标准吗?如果我退还所有东西,还会负刑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