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申请检察院监督办理限制法人出入境及追究法人的个人责任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70643什么是编号?

申请检察院监督办理限制法人出入境及追究法人的个人责任

前家公司皮包公司,法院判赔我钱,但是公司已经关门,公司账号也没钱,废纸一张,法人是假洋鬼子,也玩失踪,向执行局提交 法人限制出入境 申请已经一年多了,执行局限制此法人出入境还没有办理,也没有给为何办理不了的文书

1.想去检察院申请监督执行,该提交什么材料,申请怎么写?

2.1公司是有限公司非一人公司,法人也是股东,

2.2 怎么查询股东没有实际出资

2.3 平时发工资是法人个人账号发工资,虽然构成公司人格混同,但是据我了解,法院很难判定公司人格混同,

2.4 法人是一个假洋鬼子,执行局的人告诉我这种情况很困难找到人

2.5 公司注册时,假洋鬼子把他妹妹拉为三年内董事,现在离注册已经过了三年,他妹妹是有房产的,是否可以追究他妹妹的个人责任?

2.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查询股东没有实际出资?怎么追究法人的个人责任?

咨询者:liuxinsu...广东
[咨询时间:2017-06-23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7-06-24 11:51
赵井燕
向检察机关提交的申诉材料,你可以请律师代书;可以申请执行股东。
受君之托,忠君之事。依法维权,伸张正义。--赵井燕律师为您提供优质、专业的律师法律服务。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