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一个月中26天每天晚上都加班3小时以上,但是因为是月薪制从来就没有发放过加班费,现在公司准备搬迁,变相逼员工辞职,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每天8小时,每周上班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请问我能否以索讨加班费为理由申请仲裁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