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5月24日生完宝宝,产假98天后,即8月18日返回公司上班,公司立马给我降职降薪,因为在月子期间接触了微商,上班时间偶尔会发发朋友圈,但是没有影响我的工作,工作上也没有过错!2017年2月8日,公司以我在上班时间发微信,做了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为由,要辞退我,按照法定我还在哺乳期内,请问这个可以的吗?